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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、博士研究生体检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9-13 来源: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

根据《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》《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》及考生总成绩,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体检人员

详见《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、博士研究生体检人员名单》(附件)。

二、体检时间

2023年9月16日。

三、体检人员集合地点

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9月16日上午7:30前到河南开放大学门口集合(郑州市黄河路124号),逾期不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体检标准

体检标准参照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7年修订试行)》。

五、体检须知

1.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一张(蓝底),到指定地点集合,不得由他人代替,凡发现有人代替者取消体检资格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,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。

2.体检对象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、电子设备、纸张等进入体检现场,集合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未按规定上交的,一经发现,取消体检资格,体检费用自理。

3.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或家庭信息的,取消体检资格。

4.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间22:00点以后禁止食用一切食物和饮品。注意休息,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
5.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切勿漏检。

6.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申请复检。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视力须当场提出复检;其他项目如有异议,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,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。所有项目的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7.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,取消聘用资格。

8.对于在体检工作中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扰乱体检工作秩序者将严肃追责,并取消聘用资格。造成不良影响,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附件: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、博士研究生 体检人员名单

 

 

 

2023年9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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